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选拔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前两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在我校从事一线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第三年开始以全日制学生身份攻读我校硕士学位,享受同级研究生正常待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除符合我校推免生基本要求和普通推免生具体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有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3.大学期间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学)年且表现优秀。
二、选拔名额
待学校划拨后另行通知。
三、推免程序与日程安排
(一)材料提交:8月31日16:00前,申请人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选拔实施细则》要求(附件1),提交入学以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的加分佐证材料和《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选拔申请表》(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综合成绩计分表》(附件3)电子稿,发送到hsdyyxyxgb@163.com。成绩单由学院统一打印,申请人无需提供。各项加分佐证材料需扫描原件,并清晰备注文件名。
(二)9月6日8:00-16:00,申请人将《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综合成绩计分表》(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选拔承诺书》(附件4),纸质版上交至诚园3-110办公室,逾期学院将视作本人放弃申请。经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送交学生处。
(三)学院复核: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将复审推免材料,并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排序,确定拟推荐人选。如遇同分情况,取综合能力积分高者;若仍同分,取创新能力积分高者。
(四)公示推荐:拟推荐名单将公示3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相关材料上交学校。
以上工作时间节点参考往年情况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推免学生的综合成绩以8月31日为准(成绩单由学院统一打印,申请人无需提供)。
(二)校级学生组织的认定以报校团委登记后审核通过并公布的名单为准,院级学生组织的认定以2022年9月各学院报校团委登记备案的名单为准。
联系人及电话:胡铭倪,28865449。
音乐学院学工办
2023年7月20日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选拔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前两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在我校从事一线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第三年开始以全日制学生身份攻读我校硕士学位,享受同级研究生正常待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除符合我校推免生基本要求和普通推免生具体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有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3.大学期间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学)年且表现优秀。
二、选拔名额
待学校划拨后另行通知。
三、推免程序与日程安排
(一)材料提交:8月31日16:00前,申请人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选拔实施细则》要求(附件1),提交入学以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的加分佐证材料和《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选拔申请表》(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综合成绩计分表》(附件3)电子稿,发送到hsdyyxyxgb@163.com。成绩单由学院统一打印,申请人无需提供。各项加分佐证材料需扫描原件,并清晰备注文件名。
(二)9月6日8:00-16:00,申请人将《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综合成绩计分表》(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选拔承诺书》(附件4),纸质版上交至诚园3-110办公室,逾期学院将视作本人放弃申请。经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送交学生处。
(三)学院复核: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将复审推免材料,并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排序,确定拟推荐人选。如遇同分情况,取综合能力积分高者;若仍同分,取创新能力积分高者。
(四)公示推荐:拟推荐名单将公示3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相关材料上交学校。
以上工作时间节点参考往年情况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推免学生的综合成绩以8月31日为准(成绩单由学院统一打印,申请人无需提供)。
(二)校级学生组织的认定以报校团委登记后审核通过并公布的名单为准,院级学生组织的认定以2022年9月各学院报校团委登记备案的名单为准。
联系人及电话:胡铭倪,28865449。
音乐学院学工办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