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音乐教育历史源远流长。早在1912年,中国现代音乐教育创始人李叔同先生就已在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开启了学堂乐歌的创作和教学,开启了中国现代音乐教育绚丽的扉页。1982年,成立音乐系,随即升格为音乐学院,传承学堂乐歌教育传统,为浙江省乃至全国,培养了一大批音乐舞蹈教育、表演、艺术创作及管理人才。2014年,音乐学院划转为浙江音乐学院;但杭州师范大学的音乐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人才培养依然薪火相传。2019年学校恢复了音乐学院建制,扩大和提升了音乐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等专业的人才培养规模和规格;学校设立专项,为音乐学院新建了55000多平方米教学大楼综合体,高规格地配置了音乐、舞蹈等艺术教育的全套设备和设施,音乐学院再次跻身办学条件最好的学院之列。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适应我国社会、经济、文化、音乐事业发展的需要,在音乐专业领域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艺术创作技能、较强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胜任本专业各种艺术表现形式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
二、 招生专业及人数
2021年我院招收音乐专业和舞蹈专业共十个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名额以2021年国家文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教育部和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均为2020年的实际招生数,仅供参考。
三、招生类型
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型均为专业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四、 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一)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
(二)学习年限:三年。
学习年限为3年,在校年限(含休学)最长不超过5年。
五、招收专业及考试课程
六、 报名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https://yjs.hznu.edu.cn/c/2020-09-15/2448332.shtml
七、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设置。
3.初试科目见我校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复试分数线。参加复试的分数线由国家教育部划定后统一公布,我校的复试分数线以国家一区考生分数线标准为基础视上线考生数确定。
3.复试时间。一般在每年3月—4月间。
八、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全日制研究生
学费标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统一收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统一收费标准:10000元/生•学年。
学校为了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特构建比较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现就有关内容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1. 国家助学金
博士研究生15000元/年,硕士研究生6000元/年,按月发放。
资助范围: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 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30000元/年,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一次性发放。
评奖比例:由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下达。
3. 学业奖学金
分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
评奖比例:除特殊情况外,100%全覆盖。
学业奖学金不低于8000元/年,一次性发放。
4. 其他奖学金
除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外,学校还设有单项奖学金、经亨颐奖学金以及马云卓越师范生奖等校友捐资设立的奖学金等。
5. “三助一辅”
研究生可申请参加助研、助教、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工作。
助研岗位数、工作时数和工资标准由导师或课题组确定,由导师或课题组按月发放。
助教、助管岗位数由学院(部)确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困难补助,每人每年500元~10000元不等。
6. 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助学贷款分二种:生源地贷款和入学地贷款。
(1)入学地贷款:
贷款额度: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学费贷款按学年发放,生活费贷款按学期发放。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贷款金额=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个人可得收入。
申请时间:新生于开学报到后20日内申请,老生每年3月申请。
需提交材料:①入学通知书或《研究生证》复印件;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③乡及乡以上民政部门、街道或居委会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④首次申请贷款的老生,需提供历年学业成绩证明;续贷老生,提供上学年的学业成绩证明;⑤承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⑥申请审批表;⑦申请学生的家长意见书。
(2)生源地贷款:
贷款额度=学费+入学地的基本生活费。
学费贷款按学年发放,生活费贷款按学期发放。
需提交材料:①入学通知书或《研究生证》;②高校缴费通知;③就读高校帐户名称和资金帐号;④贷款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⑤承办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证明。
以上各项奖助政策的详细内容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学费标准:全部学费为教育硕士3万/生、艺术硕士6万/生、体育硕士3万/生、社会工作2.5万/生、金融硕士5.5万/生,法律硕士3.5万/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九、其他
(一)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或者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三)我校往年自命题科目考试试题和考试大纲均可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专栏免费下载。我校不办理参考书目邮购事宜。
(四)本招生简章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招生单位:杭州师范大学
邮政编码:311121
招生单位代码:10346
联系电话:0571-28869639
联系人:邱老师
招生单位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20.9.24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教育历史源远流长。早在1912年,中国现代音乐教育创始人李叔同先生就已在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开启了学堂乐歌的创作和教学,开启了中国现代音乐教育绚丽的扉页。1982年,成立音乐系,随即升格为音乐学院,传承学堂乐歌教育传统,为浙江省乃至全国,培养了一大批音乐舞蹈教育、表演、艺术创作及管理人才。2014年,音乐学院划转为浙江音乐学院;但杭州师范大学的音乐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人才培养依然薪火相传。2019年学校恢复了音乐学院建制,扩大和提升了音乐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等专业的人才培养规模和规格;学校设立专项,为音乐学院新建了55000多平方米教学大楼综合体,高规格地配置了音乐、舞蹈等艺术教育的全套设备和设施,音乐学院再次跻身办学条件最好的学院之列。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适应我国社会、经济、文化、音乐事业发展的需要,在音乐专业领域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艺术创作技能、较强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胜任本专业各种艺术表现形式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
二、 招生专业及人数
2021年我院招收音乐专业和舞蹈专业共十个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名额以2021年国家文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教育部和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均为2020年的实际招生数,仅供参考。
三、招生类型
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型均为专业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四、 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一)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
(二)学习年限:三年。
学习年限为3年,在校年限(含休学)最长不超过5年。
五、招收专业及考试课程
六、 报名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https://yjs.hznu.edu.cn/c/2020-09-15/2448332.shtml
七、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设置。
3.初试科目见我校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复试分数线。参加复试的分数线由国家教育部划定后统一公布,我校的复试分数线以国家一区考生分数线标准为基础视上线考生数确定。
3.复试时间。一般在每年3月—4月间。
八、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全日制研究生
学费标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统一收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统一收费标准:10000元/生•学年。
学校为了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特构建比较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现就有关内容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1. 国家助学金
博士研究生15000元/年,硕士研究生6000元/年,按月发放。
资助范围: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 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30000元/年,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一次性发放。
评奖比例:由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下达。
3. 学业奖学金
分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
评奖比例:除特殊情况外,100%全覆盖。
学业奖学金不低于8000元/年,一次性发放。
4. 其他奖学金
除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外,学校还设有单项奖学金、经亨颐奖学金以及马云卓越师范生奖等校友捐资设立的奖学金等。
5. “三助一辅”
研究生可申请参加助研、助教、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工作。
助研岗位数、工作时数和工资标准由导师或课题组确定,由导师或课题组按月发放。
助教、助管岗位数由学院(部)确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困难补助,每人每年500元~10000元不等。
6. 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助学贷款分二种:生源地贷款和入学地贷款。
(1)入学地贷款:
贷款额度: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学费贷款按学年发放,生活费贷款按学期发放。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贷款金额=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个人可得收入。
申请时间:新生于开学报到后20日内申请,老生每年3月申请。
需提交材料:①入学通知书或《研究生证》复印件;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③乡及乡以上民政部门、街道或居委会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④首次申请贷款的老生,需提供历年学业成绩证明;续贷老生,提供上学年的学业成绩证明;⑤承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⑥申请审批表;⑦申请学生的家长意见书。
(2)生源地贷款:
贷款额度=学费+入学地的基本生活费。
学费贷款按学年发放,生活费贷款按学期发放。
需提交材料:①入学通知书或《研究生证》;②高校缴费通知;③就读高校帐户名称和资金帐号;④贷款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⑤承办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证明。
以上各项奖助政策的详细内容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学费标准:全部学费为教育硕士3万/生、艺术硕士6万/生、体育硕士3万/生、社会工作2.5万/生、金融硕士5.5万/生,法律硕士3.5万/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九、其他
(一)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或者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三)我校往年自命题科目考试试题和考试大纲均可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专栏免费下载。我校不办理参考书目邮购事宜。
(四)本招生简章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招生单位:杭州师范大学
邮政编码:311121
招生单位代码:10346
联系电话:0571-28869639
联系人:邱老师
招生单位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2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