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 当前位置: 首页/教学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1级转专业考核规则
来源:音乐学院 作者:音乐学院 时间:2022-05-25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2021级转专业工作于2022516日正式启动。我院成立以冯涯书记为组长、马学文副院长为副组长的转专业、专业准入及确认工作领导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本学院转专业、专业准入及确认工作的审核、考核及录取工作。具体实施细则及工作安排如下:

1、专业计划接收人数

根据我院各专业人数及教学资源综合考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音乐学(师范)专业2021级接收不多于6人;舞蹈学(师范)专业2021级接收不多于3人。

2、考核时间、地点

我院各专业转专业的笔试工作定于68日(周三)下午1:30,下沙9号楼106进行;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定于610日(周五)下午1:30,下沙9号楼106报到。

3、成绩组成及考核方式

根据文件要求,考核成绩由三部分组成,计算公式:P=A*35%+B*35%+C*30%

高考成绩A:A=(高考分数/高考总分)*100

学业成绩B:B=100—100*【(学分绩点年级专业排名-1)/年级专业学生数】

学院考核成绩C:根据各学院考核得出的百分制成绩,综合成绩30%(其中,理论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注:学业成绩B采用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时间截止到本学期考试结束,补考、缓考成绩不计入本次排名。)

学院考核方式

P=A*35%+B*35%+C*30%

其中,C=理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考核具体操作实施

具体考试科目参见《音乐学院2021-2022-2拟接收学生计划及考核安排表》。

学院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本次转专业工作,考核结束后,拟接收的学生将在学院公告栏上公示三个工作日。

联系人:陶老师28868826

 

附件:接收计划及考核安排

 

教学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1级转专业考核规则

音乐学院 · 2022-05-25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2021级转专业工作于2022516日正式启动。我院成立以冯涯书记为组长、马学文副院长为副组长的转专业、专业准入及确认工作领导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本学院转专业、专业准入及确认工作的审核、考核及录取工作。具体实施细则及工作安排如下:

1、专业计划接收人数

根据我院各专业人数及教学资源综合考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音乐学(师范)专业2021级接收不多于6人;舞蹈学(师范)专业2021级接收不多于3人。

2、考核时间、地点

我院各专业转专业的笔试工作定于68日(周三)下午1:30,下沙9号楼106进行;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定于610日(周五)下午1:30,下沙9号楼106报到。

3、成绩组成及考核方式

根据文件要求,考核成绩由三部分组成,计算公式:P=A*35%+B*35%+C*30%

高考成绩A:A=(高考分数/高考总分)*100

学业成绩B:B=100—100*【(学分绩点年级专业排名-1)/年级专业学生数】

学院考核成绩C:根据各学院考核得出的百分制成绩,综合成绩30%(其中,理论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注:学业成绩B采用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时间截止到本学期考试结束,补考、缓考成绩不计入本次排名。)

学院考核方式

P=A*35%+B*35%+C*30%

其中,C=理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考核具体操作实施

具体考试科目参见《音乐学院2021-2022-2拟接收学生计划及考核安排表》。

学院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本次转专业工作,考核结束后,拟接收的学生将在学院公告栏上公示三个工作日。

联系人:陶老师28868826

 

附件:接收计划及考核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