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转换工作实施细则(含专业计划接收人数及转专业、专业准入接收人数比例;组班数、具体时间安排、组织程序及考核方式等)
本次专业转换工作的实施将在音乐学院专业转换领导小组的指导,院纪委的全面监督下开展,根据杭师大办[2024]34号《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执行。
1、专业计划接收人数
音乐学(师范)专业计划接收12人(其中申请认定计划接收4人;申请考核计划接收8人) 。招收未满人数,可延至下次申请考核使用。
舞蹈学(师范)专业计划接收9人(其中申请认定计划接收3人;申请考核计划接收6人)。招收未满人数,可延至下次申请考核使用。
2、考核身体要求、选课科目要求
无
3、考核时间、地点
音乐学(师范) | 面试 | 2024年11月4日(周一)下午13:30 下沙9号楼103 |
舞蹈学(师范) | 面试 | 2024年11月4日(周一)下午13:30 下沙9号楼106 |
4、考核方式
根据文件要求,若申请人数不超过专业公布的接收人数,经学院审核、教务处审定直接转入;若申请人数大于专业可接收人数,须经学院考核,教务处审定。上述申请认定学生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转入新专业学习。
学院考核方式:
音乐学(师范) | 面试:1.声乐曲1首(曲目自选,伴奏自备)2.器乐曲1首(乐器自选和自备) |
舞蹈学(师范) | 面试:1.舞蹈作品1个(剧目自选,音乐自备)2.舞蹈模仿 |
学院考核方式: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考核具体操作实施
学院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本次转专业工作,考核结束后,拟接收的学生将在学院公告栏上公示五个工作日。
(学院转专业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28868826 地点:诚园3号楼112)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务科
2024年10月29日
专业转换工作实施细则(含专业计划接收人数及转专业、专业准入接收人数比例;组班数、具体时间安排、组织程序及考核方式等)
本次专业转换工作的实施将在音乐学院专业转换领导小组的指导,院纪委的全面监督下开展,根据杭师大办[2024]34号《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执行。
1、专业计划接收人数
音乐学(师范)专业计划接收12人(其中申请认定计划接收4人;申请考核计划接收8人) 。招收未满人数,可延至下次申请考核使用。
舞蹈学(师范)专业计划接收9人(其中申请认定计划接收3人;申请考核计划接收6人)。招收未满人数,可延至下次申请考核使用。
2、考核身体要求、选课科目要求
无
3、考核时间、地点
音乐学(师范) | 面试 | 2024年11月4日(周一)下午13:30 下沙9号楼103 |
舞蹈学(师范) | 面试 | 2024年11月4日(周一)下午13:30 下沙9号楼106 |
4、考核方式
根据文件要求,若申请人数不超过专业公布的接收人数,经学院审核、教务处审定直接转入;若申请人数大于专业可接收人数,须经学院考核,教务处审定。上述申请认定学生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转入新专业学习。
学院考核方式:
音乐学(师范) | 面试:1.声乐曲1首(曲目自选,伴奏自备)2.器乐曲1首(乐器自选和自备) |
舞蹈学(师范) | 面试:1.舞蹈作品1个(剧目自选,音乐自备)2.舞蹈模仿 |
学院考核方式: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考核具体操作实施
学院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本次转专业工作,考核结束后,拟接收的学生将在学院公告栏上公示五个工作日。
(学院转专业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28868826 地点:诚园3号楼112)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务科
2024年10月29日